商务新闻网讯 日前,河南省发布全国首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领域省政府规章——《中国(河南)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实施保障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该《办法》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。在制度创新领域填补全国性立法空白,为推动河南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、扩大开放提供法治保障。

据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李艳介绍,为健全以改革创新为导向的制度创新体系,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、示范引领作用,河南省司法厅联合省商务厅谋划《办法》立法项目,确立了“树导向、优机制、强实效、营生态”的立法思路,以法治护航自贸试验区在更深层次、更广领域开展制度创新探索。
明确创新主体,构建协同推进机制
《办法》首次从立法层面明确制度创新主体范围,涵盖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企业、社会组织及个人等多元主体。在鼓励政府部门、片区管委会开展创新的同时,积极吸纳专家智库、市场主体参与,支持跨单位、跨行业、跨领域联合创新,并推行专班推进、项目委托、揭榜挂帅等多元化创新模式。
为保障创新工作高效运转,《办法》建立全流程推进机制:通过公开征集制度创新项目、制定年度创新计划,形成项目储备库;搭建跨部门协调对接平台,针对重大创新项目实施提级协调,确保创新工作从立项到落地全链条顺畅推进。
强化激励保障,激发创新内生动力
在保障体系建设方面,《办法》明确省政府相关部门、片区所在地政府及航空港区管委会的保障主体责任,要求在资金、人才、技术、数据等要素配置上出台专项支持政策。同时,构建分层级的创新成果奖励体系:对获党中央、国务院肯定,或入选国家级推广清单的成果评定为一类;被国家部委推广的为二类;入选河南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的为三类。后续将细化表彰奖励细则,树立“鼓励创新、宽容失败”的鲜明导向。
聚焦成果转化,畅通推广应用路径
《办法》将成果转化推广作为核心任务,要求创新实施主体建立动态跟踪评估机制,及时总结形成创新案例。省自贸办牵头组织专家评审,对成效显著的创新成果分类推广:省级层面适用的,纳入河南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库全省推广;具备全国推广价值的,按程序申报国家级试点经验。针对不同层级成果,明确省、市两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推广责任,确保创新经验“可复制、可推广”。
河南省商务厅自贸区制度创新处处长张峰表示,下一步将坚持“边试验、边总结、边推广”的工作模式,对“风险可控、成效突出”的创新项目,及时开展评估筛选,形成“省级案例 – 国家级经验”的递进式推广机制,为全国自贸试验区建设贡献河南方案。
据悉,河南省自贸办将联合司法厅开展系列政策解读活动,通过专题专栏、专家解读等形式提升政策知晓度。同时建立常态化问题解决机制,对制度创新中的难点堵点实行分级协调,全力破除改革创新障碍。(彬彬)